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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促销引起“地震”

各方人士反应不一
1999-03-1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3月9日,位于江宁经济开发区的南京百家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江苏首家推出“零首期付款”的购房促销方案。方案一推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据服务导报报道,所谓零首期付款,即买房者在购置房产的时候,只需按购房协议逐月分期向房产商付款,而无需在购房之初一次性缴纳的一笔巨额的房款。该公司董事长严陆根算了这样一笔账,一套价值20万元的房子,按照以前办理按揭首付不少于总房价款30%的规定,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至少6万元的首付压力,事实上30%首付已成为购买力有限、手头暂时还不十分宽裕的人士的“心病”。该公司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之后,决定由发展商自己来垫付这30%的首期付款,从而减轻购房者的负担,达到拓展目标市场,扩大潜在客户的目的。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房地产商的普遍关注。南京国贸房产的一位负责人坦言,现在竞争太激烈了,由开发商代垫30%首期付款一方面可以体现公司实力,另外一方面实实在在地让利于购房者,这样的促销方案的确有借鉴意义。

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的高波博士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除了能够体现开发商的胆识与魄力,这样的零首期付款还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刺激作用,这种刺激作用一方面体现于那些刚刚工作,未来收入看好以及那些暂时手头紧张,但还款能力很强的这一块客户市场,有效地启动了需求;另外一方面零首期付款运作之后,产生的效果就是房子不仅可以投资,还可以“投机”,在对预期市场看好的情况下,一些顾客有可能为出租或买房,通过租金就可以分担相关的费用,用出租回报来支付本金利息。他认为适度成分的投机行为其实对市场有活跃作用。此外,零首期付款对于活跃住宅金融市场,帮助一般老百姓“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

当然,对此举措各方反应不一。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处的有关人士认为,他们对于零首付所产生的影响将予以高度关注。毕竟,南京的二级市场不像广州、上海那样发达,一些开发商甚至认为,人总行规定,购房者必须缴纳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现在,由开发商代垫付,是否有打“擦边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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